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

震驚!女公務員被醉姦後為何甘心被包養?

震驚!女公務員被醉姦後為何甘心被包養?


女公務員被醉姦

同樣的陪酒後被醉姦,但不同的是受害者事後卻做出了不同的選擇!一個是及時報案,用確鑿的證據讓色官很快就付出沉重代價,一個則是在被玩弄後竟然被繼續糾纏乃至被包養,在受到更為嚴重的傷害後才被迫實名舉報。不過後者雖然仍然有上級的曖昧短信作證,但是被上級稱為誣陷。事實究竟如何需要我們進一步調查取證。

一起起醉姦案的發生讓我們感到觸目驚心。我們的官場出了啥問題,為何給官員醉姦提供了這麼多的便利?為何受害女不及時舉報,而是甘心接受這樣的潛規則,成為上級的情婦呢?

張家口11月28日電 (譚地)河北懷來縣一女子27日通過網站天涯社區向中華法律援助網求助,自稱被該縣一官員包養一年多,多次想擺脫但被威脅,無奈實名舉報。該縣紀檢部門28日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已成立調查組並著手調查。該女子自稱名叫喬涵一,21歲,係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龍潭路東派出所內勤。記者搜索發現,此人向多家網站實名舉報此事,內容大體一致。舉報稱, 2010年9月3日,因工作關係,她與懷來縣政府辦副主任“楊志偉”認識;幾天後,“楊志偉”邀其吃飯,酒醉後被其送至位于桑園鎮的怡馨苑溫泉賓館,第二天醒來後,發現自己已經被“潛規則”。以後,“楊志偉”對她繼續糾纏,最終她成了楊志偉的情人。

28日上午,記者電話聯係了楊志偉。楊志偉說,他已經知道這件事,但該女子早不在派出所了,“這純屬誣陷”。他說,“縣裏正在處理這件事”,隨後挂斷了電話。隨後,記者電話聯係了該縣紀檢委書記張振軍。張振軍告訴記者,事發後,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縣紀檢委就該舉報事宜成立了調查組,著手展開調查,已經開始找楊志偉談話。據了解,喬涵一為該派出所一協警,現已離開派出所。張振軍表示,“如果情況屬實,將依法依紀處理”。

這樣的案件並不是孤立的,在此前就發生過女記者被副市長醉姦的案件,發生過女教師被醉姦的案件,發生過女官員被醉姦的案件。不同的是女教師、女官員在被醉姦後及時舉報了色官,在嚴肅認真的民主監督下,色官受到了嚴懲,而女記者則是被副市長的花言巧語蒙騙,繼續做了副市長的情婦。這個21歲的女公務員與女記者同樣也是成為上級的情婦。在副市長的謊言無法兌現後,女記者選擇了網絡舉報,而在上級的糾纏難以擺脫之後,21歲的女公務員也選擇了實名舉報。這說明我們的一些受害女在被醉姦後不應該對上級抱以各種不切實際的幻想,直到幻想破滅後才終于醒悟過來,而應該在當時證據確鑿時就及時舉報,以免證據缺乏而讓案件遇到麻煩。這個21歲的女公務員雖然沒有及時舉報,仍然有上級的曖昧短信做憑證,這至少可以說明我們這位上級作作風存在很多讓人質疑的地方。但是這樣的曖昧短信顯然還不足以證明上級存在醉姦的罪行。

這一係列事件的出現,曝光出的問題值得我們高度重視。無論是沉迷于曖昧短信中還是確實存在醉姦行為,這個官員的工作都讓人感到非常氣憤。我們國家提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已經多長時間了?為何到現在還嚴重滯後?難道不是因為我們一些官員作風渙散,甚至非常荒唐淫亂嗎?這樣沉醉于酒色之中的幹部,怎麼能指望他為國家的科學發展、社會的全面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然而這樣的品行不端的人卻能夠在一個個地方成為香餑餑,是什麼原因,難道推薦賞識這些人的上級不該為此負責嗎?難道我們單一的GDP增長考核模式不應該為此深刻反省嗎?雖然沒有立下軍令狀,但是我們的上級也應該注意自己講話的誠信,應該自覺做到一諾千金,讓自己的承諾兌現,不能總是讓人一次次失望。

這個事件的出現無論最終調查出的是什麼樣的結果,都應該讓我們意識到對領導幹部考核上存在的嚴重不足。我們不能允許一些官員僅憑善于討好上級就官運亨通,不能允許一些官員僅憑土地財政就大肆享受揮霍。我們對于官員的考核標準應該有一個大的創新,讓官員在全面考核中奮發有為,避免無事生非,不僅起不到好的作用,負面影響卻出了不少!

女公務員在被醉姦後竟然甘心被包養,這樣的事件讓人痛心,其對整個社會帶來的惡劣影響讓人痛心。我們應該徹底轉變對官員的單一考核,讓更多的官員能夠對人民群眾有最起碼的尊重,對于民主法治有最起碼的顧忌,讓我們的公民生活能夠安全穩定和諧歡樂!

引用自:震驚!女公務員被醉姦後為何甘心被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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