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日星期三

官二代 - 官二代我爸是李剛[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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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 - 官二代我爸是李剛

醉駕撞死女學生不顧而去、還高喊「我爸是李剛」的河北「官二代」李啟銘,在當局一直表明會依法辦理的情況下,昨被當地法院以「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一審判決較輕的交通肇事罪罪成,並酌情輕判監禁6年。內地網民在判決公布後,齊聲撻伐,譏諷法院沒有引用可判囚7年以上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是為這名地方官兒子找藉口。

案件上周三在望都縣人民法院開審,案情指22歲的李啟銘去年10月16日晚,酒後駕車到河北大學新校區的生活區,撞倒兩名女生後被校區保安及學生截停,警方事後確認李是醉駕及超速,其中一名傷者陳曉鳳傷重死亡,另一名女生受傷。法院指李的家屬積極向死傷者賠償,其中向死者家屬賠償46萬元人民幣(下同),傷者張晶晶則獲9.1萬元,獲得對方諒解,法院認為李認罪態度良好,又積極賠償,故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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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於自信 法院稱量刑適當
新華社轄下新華網記者指,昨天庭上60個旁聽席座無虛設,李啟銘當庭認罪之餘,其辯護律師則辯稱李事後被扣在學校警衛室時焦急說:「趕緊打120,先救人,有甚麼責任我全承擔。」希望法院從輕發落。
法院判決後回應新華網記者時,解釋為何未判決李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被告「過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撞人後也沒有逃走或繼續橫衝直撞,故認為只是觸犯交通肇事罪,而且量刑適當。

一致狠轟 網民斥法官放屁
不過,據報李當時撞倒人後駛到宿舍接女友,企圖離開校區時才遭人攔截,李更大叫:「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對此法院未有回應,也沒有提及位居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李父,有否影響調查及判決。內地網民得知這宗「第一大案」判決後,一面倒炮轟法院。有網民斥法官沒有盡忠職守,甚至為輕判醉駕不斷找理由,「真乃放屁也!」另有網民指這樣的政府,只讓他想移民外國。

按照《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判罰為監禁3至7年,若因不顧而去致人死亡則可判囚7年以上,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列。2009年,四川男子孫偉銘因無證醉酒駕車致4死1傷,二審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成,判處無期徒刑,成為內地首名因無證醉駕被判最重刑罰者。

官二代 - 我爸是李剛官二代
引用自:醉駕撞人叫囂我爸是李剛 「官二代」輕判囚6年

官二代 - 我爸是李剛官二代 影片
影片:痛批醉駕肇事官二代《我爸叫李剛》 h264 320x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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